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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分子系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研究生代表和主席团候选人推选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0-09-14 12:12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会章程》、《浙江大学院系研(博)代会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实际情况,经协商确定,拟于2020年9月27日晚在高分子楼228室召开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同时举行高分子系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及浙江大学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为同学服务,推选德才兼备、素质全面的优秀研究生参与第二十三届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分子系研代会代表推选办法

1、代表产生

经系党委研究决定,本次研代会各代表团的划分与研究生团支部划分一致,代表由各代表团民主推荐产生。其中,非研究生会和班团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在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研究所团支部代表名额数。

2、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各研究所团支部依据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研究所团支部、年级。港澳台学生可作为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

3、代表团构成

以各研究所团支部为单位组成系研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酌情推选副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选办法

新一届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主席团成员按照差额率不低于20%的原则,经民主推荐,由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采用党支部、团支部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经系团委同意,由系党委确定,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议。

1主席团候选人范围: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全日制研究生。

2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成绩优良,无校纪处罚纪录;

素质全面,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具有为同学服务的强烈意愿。

 

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办法

1、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仅为硕士生;

2、代表候选人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按差额率不低于10%的原则,由民主推选产生;

3、各研究所代表团原则上至少推选一名硕士研究生代表候选人;

4、新一届主席团正式候选人中的硕士自动成为代表候选人参与选举。

 

浙江大学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办法

1、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仅为博士生;

2、代表候选人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按差额率不低于10%的原则,由民主推选产生;

3、各研究所代表团原则上至少推选一名博士研究生代表候选人;

4、新一届主席团正式候选人中的博士自动成为代表候选人参与选举。

 

推选时间和程序

1、请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将本支部高分子系研代会代表电子表于9月19日(星期六)19:00前发送至邮箱21929050@zju.edu.cn。

2、请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将本支部推荐主席团候选人电子申请表于9月19日(星期六)19:00前发送至邮箱21929050@zju.edu.cn。

3、请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将本支部推荐校研代会、校博代会代表候选人电子申请表于9月19日(星期六)19:00前发送至邮箱21929050@zju.edu.cn。

4、自荐主席团候选人的同学请于9月19日(星期六)19:00前发送电子申请表至邮箱21929050@zju.edu.cn。

以上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生效。

 

如有疑问,请联系刘思雅同学,邮箱:21929050@zju.edu.cn。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第二十三次研代会研究生代表团信息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第二十三次研代会主席团候选人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申请表.docx

浙江大学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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