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弘扬及深化民主集中制,结合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实际情况,现定于2020年9月26日下午14时召开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系学代会代表选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各班级团支部依据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团支部、年级和主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港澳台学生可作为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特邀代表形式列席。各班级原则上选举四名学生代表。 2. 代表产生 代表经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按 10%的差额选举产生。其中,非学生会和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 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代表名额数。 3.代表团构成 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组成学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酌情推选副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4. 请各班在9月14日前完成选举工作,于9月14日24点前将代表团成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2388560046@qq.com。 二、 经校党委研究同意,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10月中旬召开。现将我系第三十三届浙江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代表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院系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按不低于系代表团分配代表名额 110%的人数,酝酿确定。各班级原则上选举一名代表候选人。 2. 代表选举由系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4名学生代表,由院系学生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校级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议。 3. 系代表团代表名额为4人,不低于系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覆盖各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4. 请各班在9月14日前完成选举工作,于9月14日24点前将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388560046@qq.com。 三、 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及产生办法 1. 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主席团成员按照差额率不低于20%,成绩不低于前30%的原则,经民主推荐,由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委同意,由系团委确定,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议。 2. 请各班在9月18日前完成推举工作,于9月18日24点前将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388560046@qq.com。 联系人:虞卿磊 联系电话:15067581517
xx班代表团成员汇总表.xlsx
xx班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xlsx
xx班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汇总表.xlsx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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