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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的通知

日期:2016-12-13 20:08

    为激励广大求是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校团委通知要求(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0&object_id=157769),现将我系推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

2、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

3、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

4、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杰出个人奖

5、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创新项目奖

二、参评条件

1、优秀个人奖参评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为我校注册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数达到150小时以上;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过突出贡献,获得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有良好社会影响。

2、杰出个人奖参评条件:

在“优秀个人奖”的参评条件基础上,还需满足: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贡献特别明显,成效特别突出;

2)累计志愿服务时数达到250小时以上;

3)对志愿服务有独特的理解和思考,具有充分的开拓和创新意识,引领志愿服务潮流。

3、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

1)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两年及以上;

2)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3)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4)承担或组织过具体服务任务,特别是在以“深化志愿服务·传承志愿精神”为主题的“三•五”志愿服务活动月中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包括院级团委、社团、志愿者服务队等)。

4、优秀项目奖参评条件:

1)具有公益性、操作性、持久性;

2)经过两年及以上的实践证明,有组织有计划;

3)项目得到受益对象的高度认可,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广泛,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5、创新项目奖参评条件:

1)项目开展时间在两年以内,形式或主题富有创新性,或开展时间在两年以上,但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做出了具有重大突破性的改良或革新;

2)项目定位明确,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潜力;

3)具有积极示范效应,具备可复制性和社会推广价值。

三、参选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评选的个人、组织、项目均可于16日之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619241198@qq.com,纸质版交至系办夏老师处,系团委经初审择优推荐至校团委。我系有有若干名额。

参评材料:

①参评个人、组织及项目的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②具体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

③志愿服务活动照片、视频等(电子版),要求照片清晰,具有代表性;

④志愿服务荣誉证明(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田耕 17858853524

 

 

附件一:2016年度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杰出个人奖申请表

附件二:2016年度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申请表

附件三:2016年度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申请表

附件四:2016年度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创新项目奖申请表

高分子系团委

高分子系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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