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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落户相关说明

日期:2016-05-12 18:06

各位同学,
 
        
目前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相关政策已出台。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并按照附件准备材料。
 
附件1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附件2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附件3,学生获得已授权专利证书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
附件4,英语证书不在本人大学学习阶段所在高校考试的情况,所需要提供的证明
 
注意事项:
1. 
附件2(个人信息表)为必须准备的材料,双面打印,按填写须知认真填写;


2.  各类荣誉称号、重大奖励均为最高学历阶段,如有,请一并提供原件,以及经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找系办夏雷老师盖章即可)


3. 
专利证书必须是最高学历阶段、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需提供原件、经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及公示证明(见附件3)。有需要公示专利的同学请参照链接http://www.career.zju.edu.cn//type/01010712.html#中的格式,拟写公示,发邮件到夏老师处leixia@zju.edu.cn


4. 
如英语证书不在本人大学学习阶段所在高校参加的考试,需按照附件4准备相关证明,请核对英语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相关信息可参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选择网上办事后进入。

祝各位上海落户顺利!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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