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号)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申请、学系审核的流程,已初步评定学系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现将预评名单公示如下:
高分子系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预评名单.pdf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4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实名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琰雯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2013 联系邮箱:ryw@zj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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