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2018级本科生: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2017)、《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17)和《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19),现启动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2017、2018级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 参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 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 “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5. 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评选内容 (一)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 6000 元。 (二)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 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 4000 元。 (三)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 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 2000 元。
四、申请方法 请各位同学在10月11日晚24:00前,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完成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 点击服务大厅,服务类别选择“评奖评优”。选择“校设奖学金申请”; 2. 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勾选是否匹配条件,条件匹配,可以进入下一步; 3. 填写申请表单+申请理由(请务必认真填写,不可简单敷衍),统一无需上传任何附件。提交申请后,等待老师审核; 4. 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中跟踪流程进度; 5. 学生在个人画像中查看自己获奖情况。 注: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须按要求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由学生自行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不符合要求、逾期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任老师 0571-87952013 ryw@zju.edu.cn 高分子系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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