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安排,2019-2020学年“竺可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 学生评价 按照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docx文件要求执行。 2. 荣誉称号、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照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工程学系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docx文件要求执行。 二、参评条件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 参评条件如下: 1. 德、智、体、美、劳等方面优秀,至少获得 2 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五年制至少获得 3 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3.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每学年评选本科生 12 名,奖励金额 20000 元。 三、工作进程安排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22日下午15:00前在系统完成申报,同时填写并提交 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doc、 个人先进事迹.doc和 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至系统,并将纸质版交至系办任琰雯老师处。 2. 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按通知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 任琰雯老师 ryw@zju.edu.cn 0571-87952013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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