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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生评价2号通知】高分子系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0-09-07 15:03

各位高分子系2017、2018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我系对学生的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察。高分子系2019-2020学年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eta.zju.edu.cn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能力素养申报方式

能力素养评价原则上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实施, 即学生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申报能力素养加分,具体操作:

登录ETA系统,服务大厅→学生评价申请→在线办理,申报相关分数,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二、能力素养分类及要求

1. 创新创业:(一)学习竞赛类项目中,如参加同一级别相同类型多项比赛,每学年最多只记2项;(二)SRTP、SQTP、NSEP、“挑战杯”等各类科研项目中,请将申请项目涉及的所有申请材料、立项材料、各阶段成果、最终成果、参与人员构成与所担任职务(如立项负责人)等,全部上传,以便审核时确定分值;(三)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2. 公益服务:(一)本学年可申请2019年寒假、2020年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时间须累积一周以上,社会实践每学年只记一次,申请两次及以上的选分数最高的一次通过,其余不通过。如在社会实践中担任队长或负责人请详细证明,如项目获得院级、校级、省级表彰的请出示证明材料;(二)志愿者小时数请同学们将志愿汇的小时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并计算好一学年的小时数(志愿服务时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三)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3. 文体活动:(一)请注意文艺类活动一学年内各类型有效次数,详见《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能力素养项目评分细则》;(二)请注意体育类活动中个别类型项目一学年内有效次数。体育类活动若为团体项目且在其中担任队长、领队等,请出示证明材料;(三)关于寝室评比的项目由于本学年还未结束,可在本学期末再次申报,此次无需申报;(四)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4. 对外交流:本次申请可申报自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已完结的对外交流项目。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的截图,并对项目持续时间作详细证明。

5. 社会工作:本次申请涵盖《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能力素养项目评分细则》中社会工作的全部项目,申报各等级相应等级分数时需上传相关的考核结果证明。荣誉加分需上传相关的荣誉证书的扫描件。

 

二、能力素养申报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6日

学系审核及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22日

 

三、备注

1. 请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后按要求上传证明文件进行申报,否则后果自负。在网站上传的证明材料以纸质或实物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为最优,除个别项目(如对外交流等)外,一般不接受excel、word、pdf等电子文件,网站截图,手写证明等。

2.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一般不接受合照、推文、朋友圈等截图。

3. 项目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9月-2020年8月之间。

4. 项目名称请严格依照《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附件表格,写清楚项目级别、具体名称、获得名次等内容,并与上传附件相对应,以方便审核人赋分;项目类别选择错误的不予通过(如:非娱乐性质语言类竞赛属于“创新创业”而非“文体活动”)。

5. 请认真阅读附件:《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理解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和社会工作五方面的针对性,详细参考附件中对其划分与具体给分要求,正确选择项目类别与分值。

 

如有问题,请联系:陈辰星老师 0571-87952013  ccx@zju.edu.cn

         任琰雯老师 0571-87952013  ryw@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pdf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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