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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生评价1号通知】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05 14:02

高分子系17、18级的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 117 号)、《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细则》的要求,系里将开展2019-2020的思想政治素质评议工作,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记实

“记实”部分主要包括“活动记实”“宿舍记实”和“行为记实”。

1. 活动记实

“活动纪实”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组织、学园、学院(系)、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学院组织的讲座、辅导报告、学院大会、年级大会等,以及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活动记实”还包括“系所突出贡献记实”,指对各研究所/课题组做出非本职工作的突出贡献的学生予以的记实加分,由系所专业负责人评定。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1

“活动记实”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50%

2. 宿舍记实

“宿舍记实”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评定学生成绩后报学系。学生宿舍综合记实考评分数低于6分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和“良好”。此项成绩无需进行班级评议,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已反馈至学系,公示文件详见附件2,公示时间截止2020年9月10日

“宿舍记实”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15%

3.行为记实

  “行为记实”主要考察违纪行为和行为失范情况。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院(系)、学园通报批评的行为。行为失范包括学生存在不良行为作风、诚信缺失等情况,具体表现为学生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沉迷网络、影响个人或他人的学习生活,以不正当理由找老师讨要分数、弄虚作假、诚信缺失,蓄意侮辱诽谤他人、散播谣言,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有行为失范却不构成违纪情况的学生,由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和“良好”。

 

二、评议

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

1.个人自评

“个人自评”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

2.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排名制等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班级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班级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

“班级评议”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35%

 

三、思想政治素质评议流程

1. 请各班级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分别由班委代表、团支委代表、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班级同学代表担任小组成员。班级评价小组的代表还将作为学生代表协助学系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开展评奖评优的相关工作如面试组织、结果公证等。请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由班长填写《高分子系本科生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附件3),于9月10日24:00前将电子版发至:ryw@zju.edu.cn,纸质版请班主任签字后于9月18日17:00前交至高分子大楼系办任琰雯老师处。

2. 各班级评价小组成立后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纪实分数组织申报、认定审核和分数和排名公示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班级评议工作,班级评议结果最终以分数和排名的形式呈现,评议结束后班级内公示。并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出最终的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排名:

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50% + 宿舍记实排名×15% +班级评议排名×35%

根据排名从低到高排序得到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结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评为“不合格”。以上三项评议后都请填写《xxx班思想政治素质评议结果表》(附件4),并在班内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误后请班级同学签字确认。

并请各班级评议小组于9月14日24:00前,将公示无误的电子版评议结果表发至:ryw@zju.edu.cn。纸质版请班主任签字后,于9月18日17:00前,交至高分子大楼系办任琰雯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 任琰雯老师:0571-87952013  ryw@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活动纪实申报一览.pdf

附件2 【宿舍记实】高分子系本科生2019~2020学年宿舍记实考评成绩.xlsx

附件3 xxx班班级评议小组名单.xlsx

附件4 xxx班思想政治素质评价.xlsx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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