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师生中选聘兼职辅导员(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 高分子系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夯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 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二批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1. 优秀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2. 优秀党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博士后 二、任职条件 1. 符合《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文件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符合相关学院(系)、学园兼职辅导员岗位所需的条件。 三、选聘流程 1. 报名。请申请人下载附件1《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岗位信息汇总表》,查看确认各个岗位的职责、条件与要求,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并经所在高分子系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按照报名要求于6月19日17点前将材料上交至高分子大楼一楼办公室张伟老师处。 2. 选聘。将结合实际按程序择优选聘兼职辅导员,确定拟录用兼职辅导员。 3. 公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汇总各学院(系)、学园兼职辅导员名单并公示。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岗位信息汇总表(2020年第二批).xls 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岗位信息汇总表(2020年第二批).xls
附件2: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x
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x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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