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17)以及省政府奖学金规定: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其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经过个人申请、条件审核,(其中2016级申请人数与评奖名额相等且均获得单项奖学金,2017级按照学校要求:满足获一个以上标兵且思想品德优良的条件下,按绩点排序)现对推荐省政府奖学金人选予以公示: 2016级: 范靖源、项加乐、夏燕妮 2017级: 黄一强、温付祥、邢阔然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月28日-10月30日,如有疑义,请于30日17:00前联系87952013,czx@zj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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