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7级本科生: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2017)、《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17)和《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19),现启动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1.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1项其它标兵(不含学业进步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2.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2017级为2人。 (二)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1.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2017级为6人。 (三)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1.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2017级为14人。 二、申请流程 1.请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申请人10月10日24点前,将《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的电子档发至czx@zju.edu.cn。邮件/文件名:如一奖申请+姓名。纸质表格+佐证材料复印件同时交至系办陈老师处。 2.学系将于10月11日组织面试评审答辩,申请人陈述获奖理由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现场提供投影设备,按需使用)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申报人数等情况另行通知。 3.学系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文件精神解读和指导意见,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评选可同步进行,同时为了节省同学们的申请成本,因此,本次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的面试合并举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2.所有申请国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只需填写一张表,统一面试后,评奖评优委员会产生相应奖项。 2.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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