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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活动记实”及“班级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20 14:02

 

16级、17级本科生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 117 号)、《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细则》的要求,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生评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活动记实”及“班级评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记实”部分主要包括“活动记实”“宿舍记实”和“行为记实”。

活动记实”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组织、学园、学院(系)、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学院组织的讲座、辅导报告、学院大会、年级大会等,以及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活动记实”还包括“系所突出贡献记实”,指对各研究所/课题组做出非本职工作的突出贡献的学生予以的记实加分,由系所专业负责人评定。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1

“宿舍记实”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评定学生成绩后报学系。学生宿舍综合记实考评分数低于6分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和“良好”。此项成绩无需进行班级评议,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反馈至学系后,由辅导员统一反馈至各班级。

“行为记实”主要考察违纪行为和行为失范情况。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院(系)、学园通报批评的行为。行为失范包括学生存在不良行为作风、诚信缺失等情况,具体表现为学生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沉迷网络、影响个人或他人的学习生活,以不正当理由找老师讨要分数、弄虚作假、诚信缺失,蓄意侮辱诽谤他人、散播谣言,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有行为失范却不构成违纪情况的学生,由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和“良好”。

“活动记实”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50%“宿舍记实”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15%

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

“个人自评”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

班级评议”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班级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班级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35%

请各班级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分别由班委代表、团支委代表、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班级同学代表担任小组成员。班级评价小组的代表还将作为学生代表协助学系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开展评奖评优的相关工作如面试组织、结果公证等。请各班长填写附件2:《高分子系本科生班级评价小组名单》,请在6月24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cs1230@zju.edu.cn, 纸质版请班主任签字后于7月10日前交至高分子楼系办公室陈帅帅老师处。

各班级评价小组成立后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纪实分数组织申报、认定审核和分数公示工作,公示无误后上报学系素质拓展中心审核通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班级评议工作,班级评议结果最终以分数的形式呈现,评议结束后班级内公示,无需上报学系素质拓展中心审核;完成附件3:要求以上两项班级内公示的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误后请班级同学签字确认,7月10日前将电子版的表格发至:cs1230@zju.edu.cn,纸质版请班主任签字后交至高分子楼系办公室陈帅帅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

陈帅帅老师:87952013   cs1230@zju.edu.cn

任琰雯同学  18868110133 694361084@qq.com 


附件1: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活动纪实申报项目一览.pdf

附件2:高分子系本科生班级评价小组名单.xlsx

附件3:高分子系本科生班级评议及活动记实分数表.xlsx



 

高分子系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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