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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博士学业奖学金(新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04 12:12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春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9级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三、操作流程

1、学生系统申请阶段:4月4日-4月12日。具体方式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助-奖学金-申请信息录入-奖学金申请-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春博)/专项学业奖学金(春博)。

2、学系评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系系统审核阶段:4月8日-4月16日。

4、学系将于5月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海洋大楼403室。

 

附件:浙江大学2019年春季博士生学业奖学金院系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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