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 号)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 号),结合高分子系实际,制定《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工程学系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系征集意见建议。
如有建议请于2018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以下邮箱:cs1230@zju.edu.cn
高分子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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