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2015级、2016级本科生: 高分子系2017-2018学年外设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具体事宜如下,请各位同学按通知要求申请: 一、外设奖学金说明 外设奖学金为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系设立的奖学金,体现企业或个人支持教育事业,回馈浙江大学,造福浙大学子的精神品质。希望各位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适当了解各类外设奖学金设立单位或个人的事迹。 1.外设奖学金分为校外设奖学金和系外设奖学金,其中校外设奖学金荣誉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奖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按最高一项金额发放;系外设奖学金荣誉与奖金均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兼得时,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奖学金的规则。请结合已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合理申请外设奖学金。 2.每一个人至多可申请2项外设奖学金,经系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评定每人至多获一项;国家奖学金和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不再申请外设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且省政府奖学金与其他外设奖学金均不兼得。 3.校外设奖学金,不对竺院学生开放,要求申请者能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其他要求请见下方文件。 4.系外设奖学金,对竺院学生开放,申请基本条件一视同仁,前提条件为成绩排名为专业前50%(含竺院),德育优秀,体测及格以上,为本系作出贡献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此外,竺院学生必须有参加高分子系思政、文体等活动的经历,若已在竺院获得校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将作调整。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成绩绩点和综合表现考虑评定。 5.原则上外设奖学金在15级毕业班学生中评选,经研究有部分给到16级本科生,名额分配及校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见下表,将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微调。15级/16级学年绩点排名见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