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研究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研究所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该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请各研究所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8月之间。
三、组织领导
请德育导师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听取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意见。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依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启动2017-2018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最终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详情请见:
高分子系关于推荐2017-2018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http://tac.polyme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21&object_id=174157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详情请见:
高分子系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http://tac.polyme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21&object_id=309116
(三)专项奖学金
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我系设立的奖学金),分为校设和系设两部分,根据协议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学系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各1名,请申请人填写《高分子系2017-2018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将电子表和纸质表9月30日前交至系办陈泽星老师处,邮箱czx@zju.edu.cn。
学系评奖委员会出具推荐理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8日前交由学校统一评定。(附件4)
学系在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德育导师和辅导员共同商定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我系共有75各名额,具体为高科所36人,高材所20人,生医所19人。
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我系为博士11人(高科所5人,高材所3人,生医所3人),硕士15人(高科所7人,高材所4人,生医所4人)。
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系辅导员在征求德育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推荐优秀研究生干部,具体人数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我系为16人;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并由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研工部近期将出的《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6),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7),班级名称请注意统一、规范,10月8日前交至系办陈泽星老师处,邮箱czx@zju.edu.cn。
10月15日前,各学系将各先进班级申请表(包括详细材料)和先进班级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先进班级汇总表”电子版上传至党委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六、名额分配
各院系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8。其中,2018级秋季入学研究生纳入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不计入研究生其它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基数统计范围。具体评选工作以各院系的实施细则为依据。
七、时间进程
1.各学系要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系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请有新制订实施细则的学系在9月30日前将新的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通过党委研工部网站“任务平台管理”上传附件。
2.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系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由学系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系范围内将情况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6.各学系应在10月25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的学系推荐名单;11月7日前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材料,包括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系分管领导签字、学系盖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
表 2017-2018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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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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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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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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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
2.新修定的评奖细则上传任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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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奖:各院系推荐博1名和硕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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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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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2.院系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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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学生修改姓名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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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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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学金材料
2.国奖院系系统审核完毕
3.先进班级材料
4. 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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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国奖)时间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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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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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有奖项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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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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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材料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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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党委研工部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学系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名额有误,请学系递交准确参评人数和学生名单,以作调整。
联系人:陈泽星
地 址:浙江大学高分子大楼一楼系办
电子邮箱:czx@zju.edu.cn
电 话:8795201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18年9月22日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4:2017-2018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
附件5: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6: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
附件7: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
附件8: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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