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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秋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6-11-23 21:09

2016级秋季入学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文件精神和研工部相关通知要求,现将高分子系2016级秋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级秋季入学,纳入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经初步审核,所有2016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评选要求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三、操作流程

1、学生系统申请阶段:1125日-124日。具体方式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助-奖学金-申请信息录入-奖学金申请-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区分硕、博)。

2、学系评选、审核、公示:125-8日。

四、其它

具有专项/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研究生老生,按照本次申请工作进行,并请提前联系夏老师(leixia@zj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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