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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的通知

日期:2016-09-20 22:10

各参加2016年社会实践的研究生:

随着新学期的到来,浙江大学2016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圆满结束。请参加今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的我系同学(包括参加校级基地、院级基地、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工作:

1. 学生填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并交各设岗单位负责人,由实践单位对学生的实践情况做出鉴定,签署考核意见,将密封好的考核表交指导老师。

2. 学生上传总结材料: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应在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社会实践考核表、个人总结、个人实践成果、调查问卷、其他成果材料(如有)。

3. 学生汇报导师:为了让研究生导师更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实践过程和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导师在实践教育中的指导作用,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教育效果,在实践结束后,每一位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就自己的实践收获、业务提高、能力锻炼等方面情况向导师进行汇报。

有意参评实践活动相关奖项的研究生请认真阅读链接并准备相关材料,链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99414研究生社会实践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有意申请的研究生请在92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系办夏老师处。

请注意各类奖项材料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

Ø  所有申请材料均在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提交。

Ø  学生人个材料上传截止时间:923

Ø  优秀团队申请截止时间:923日;答辩时间(初定):927日。

Ø  其他申请材料:包括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指导老师、实践组织奖申请截止时间:930日。

Ø  特别提醒:因今年是实践管理系统第一年试运行,可能存在不稳定的因素。这几天系统在更新,暂无法上传,请稍待。

高分子系

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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