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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系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

日期:2016-06-15 17:05

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

2016届本科毕业生: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16届本科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科生的户口要么在原籍,要么在紫金港。请班长收集所有毕业同学的户口迁出信息(不含竺院),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点击下载),并于617日中午前发至leixia@zju.edu.cn。学系将在离校前将《户口迁移证》下发。

《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户口迁往地址”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一、就业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填写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5.到北京、上海工作的学生,涉及到落户问题,可暂不迁出,但依然要统计信息。

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填写“迁回原籍”或者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三、留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以选择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如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则填写“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

    2.如到其他校区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填写就读校区,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此类学生可以暂不迁出,但依然要统计信息

    3.如欲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4.如欲迁往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四、到其他学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1.如欲把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3.如欲迁往学校和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五、注意事项

    1.户口无论迁往哪里,都需要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辖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2.户籍地址填写方法

户籍地址正确填写

城市家庭: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xx单元xx

农村:一般需要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户籍地址错误填写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学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

4.确保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注意格式)。

5.如果户口在原籍,请备注“户口在原籍”。

高分子系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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