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的各位同学:
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经是浙江大学认定的经济困难生,目前家庭经济好转已不再需要资助的,请至夏老师处主动登记取消;
2、如因家庭变故等原因需新增的经济困难生请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民主评议,不要自己填。)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原件自己妥善保存)。纸质版于5月19日前上交至系办夏老师处。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夏老师。
注意:
1、下载的表格均保持原有格式打印后手写。新申请为困难生的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家庭成员中在读学生(高中及以上)人数”一栏是指家庭子女中在读的高中生及大学生人数;
2、凡发现拥有奢侈品、消费明显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有吸烟、酗酒、赌博行为的,将考虑暂停原有困难生资助资格;
3、家庭因投资、做生意、购置房产和贵重财物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一般不具备申请资格;
4、凡发现弄虚作假者,骗取资助金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受助资格,并视情况提交本科生院奖惩委员会讨论是否给予一定的校内处分。
附件一:《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