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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关于发放2009年度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奖金的通知”

日期:2010-10-08 17:05

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师:

即日起,2009年度校级奖金开始发放,本次发放方式区别于往年发放方法,通过计财处的财务管理平台发放,具体操作请参见所附《计财处关于此次校级奖发放的说明》。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本院系发放流程。

 

附件一:2009年度校级奖项目清单

附件二:计财处关于此次校级奖发放的说明(含科研秘书操作说明)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0-9-28

­ 计财处关于此次校级奖发放的说明:

关于科研校级奖发放的说明

从即日开始校级奖由获奖老师通过计财处财务管理平台自行发放,流程比照科研人工费等酬金劳务的发放流程。不再领取现金,各院系科研科也不用分批报薪金办发放数据,但各科研科首先要按照校科研院(社科院)的有关校级奖文本,把本部门的奖金按一卡通子项目的形式采用适当办法关联到各位获奖老师的校园卡上(建立关联子项目办法见附件)。

 

计财处已把各院系的科研校级奖项目与各院系科研科负责人校园卡相关联,各科研科对一年度的奖金最好一次性分配完成,做到总项目与子项目核对无误。原结余数也可作为“以前年度”子项目暂挂。

 

为合理避税,不再限定发放时间,可以分批由总获奖人自行发放到与获奖项目有关人员,经办人到计财处会计核算分中心提交发放单时一定要出示子项目所关联的校园卡,否则系统不能识别。计税方法:本校在职人员领取校级奖视同工资薪金标准,与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税;退休人员领取校级奖视同退休人员再任职所得,当月2000以下免税,超过部分按工资薪金标准计税;学生和校外人员均按劳务计税,当月800以下免税,超过部分按劳务标准计税。各类计税算法请参阅计财处网站“个人所得税”。

 

获奖老师录入酬金发放单时需输入“项目号:”,按以下方法输入:

进入计财处财务管理平台,登录“登录一卡通项目经费管理系统”即可看到项目号与金额。

 

计财处联系电话:88981139老师。

附件一:2009年度校级奖项目清单

附件二:计财处关于此次校级奖发放的说明(含科研秘书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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