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接浙江省基金办通知,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请各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批准经费,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管理员认真审查研究计划,于2010年9月20日前网上上报于学校科研院基础办。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执行要求,本年度项目研究计划的起始时间统一调整为2010年6月,研究期限应作相应调整,如2、3、4年研究期限的起止时间分别为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30日。
2 .项目负责人登陆省基金网站( http:// 122.224.69.34/),填写研究计划,其中“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必须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
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参见《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见附件2),管理费5%、人工费15%、设备费小于30%。
3. 项目负责人应于2010年9月19日前完成研究计划的填写,并经检查无误后上传给单位科研科。
4. 所在单位应于2010年9月20日前对项目研究计划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研究计划上传给学校科研院,并打印一式二份计划书及申请书(其中一份盖单位章)。逾期不报研究计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5.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作好成果标注,中文标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英文标注: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填报操作说明
2、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
科研院
201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