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网 中文网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 消息公告

转发科研院《关于填报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0-09-15 16:04

有关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接浙江省基金办通知,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请各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批准经费,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管理员认真审查研究计划,于2010920日前网上上报于学校科研院基础办。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执行要求,本年度项目研究计划的起始时间统一调整为20106月,研究期限应作相应调整,如234年研究期限的起止时间分别为20106月至20126月、20106月至20136月、20106月至2014630日。

2 .项目负责人登陆省基金网站( http:// 122.224.69.34/,填写研究计划,其中“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必须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

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参见《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见附件2),管理费5%、人工费15%、设备费小于30%

3. 项目负责人应于2010919前完成研究计划的填写,并经检查无误后上传给单位科研科。

4. 所在单位应于2010920前对项目研究计划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研究计划上传给学校科研院,并打印一式二份计划书及申请书(其中一份盖单位章)。逾期不报研究计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5.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作好成果标注,中文标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英文标注: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填报操作说明

                     

      2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

 

科研院
                                2010年9月15



访问次数:16041

版权所有: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09       您是第 6679286 位访问者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电话:(0571)87951308 传真:(0571)87951308 邮编:310027
技术支持:创高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