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所、教师:
根据《关于申报2010年台州市与浙江大学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台科2007〔72〕号),现将申报2010年台州市与浙江大学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类别和范围
本批次申报的项目为台州市区(椒江、黄岩、路桥及开发区)企业与浙江大学合作研发项目、共建创新载体项目及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及下属各所开展面向台州主导产业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受理原则
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在本批次不予受理。
1、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台州市科技计划或台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的。
2、申报项目的课题组长或副组长承担的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已达到或超过两项的。
3、申报单位对已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未及时验收的。
4、申报单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责任现象的。
三、申报受理时限及其他
本批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止(以各材料送至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为准)。请各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签署审核意见后,与项目汇总清单(包括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申请经费等5项)及电子文档统一送至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申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填报说明。
联系人:
台州市科技局成果与科技合作处 周觅 0576-88510575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裘业 0576-88686710 15067611044
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527室 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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