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网 中文网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人事 > 外事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赴台交流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3-10-28 16:04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赴台交流事项的通知

      按照有关规定,赴台申报材料务必在赴台时间前3个月以上时间内提交,以便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详情见学校外事处网站:http://www.ir.zju.edu.cn/web/office/news.php?id=2201

 



访问次数:357

版权所有: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09       您是第 6693986 位访问者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电话:(0571)87951308 传真:(0571)87951308 邮编:310027
技术支持:创高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