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系人力资源委员会组织述职测评,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拟继续聘用刘程翔为我系事业编制聘用制管理教职员工,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1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系人事科(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一楼系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51308
E-mail:0012346@zju.edu.cn
序号
职工号
姓名
续聘建议
1
0018613
刘程翔
2019.8.1-2021.12.31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人事科
2019年5月14日
版权所有: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09 您是第 6677360 位访问者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电话:(0571)87951308 传真:(0571)87951308 邮编:310027 技术支持:创高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