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财务管理办法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为了适应学校财务预算分配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加强系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办法:
1. 系财务实行“统一预算、分块使用、内部协调、总量控制、责权结合”的管理制度。系党政联席会议是系财务收支管理的决策机构,审核系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实行系财务主管领导负责制。
2. 系行政管理的经费由系办公室统一管理,专项教学业务经费由各有关分管系主任、秘书管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由系党、团委管理。
3. 系各秘书根据年度工作计划,3月初提出经费预算计划,由分管系主任、书记审核并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汇总制定系年度财务预算。
4. 财务预算内,各秘书经费使用由分管系主任或书记审批使用。各秘书在期末将每半年的经费使用情况汇总填表,一式二份,送分管系主任或书记、系办公室各一份。
5. 系行政综合费、特支费和大楼物业管理费由系办公室统一预算与管理。列入预算内的日常经费开支,300元以下由各秘书和系办公室主任审批使用,300元—1000元由分管系主任或书记审批使用,1000元以上由系财务主管领导审批使用。
6. 各秘书需要开支没有列入年度预算内的经费,1000元以下须经系财务主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须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7. 学生活动、工会活动、离退休人员活动费补贴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系财务预算,由分管书记审批使用。
8. 以系名义接待开支的相关费用在2000元以下由系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由系财务主管领导审批报销。
9. 预算内特支费开支,由各分管系主任或书记审批报销。特支费一般不突破预算额度,必须突破时,须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10. 系办公室成员分别兼任系财务会计、出纳工作。系现金及其它各类经费收支明细账目每季度分类出财务报表,经系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系财务主管领导。上半年学期工作结束前,系党政联席会议对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财务预算。
11. 次年1月,各秘书将上年度财务决算送系办公室,由系办 公室汇总后,由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以同样程序制作系及各科室新一年度财务预算。
12. 每年向系“双代会”作财务收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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