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试鸣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警报试鸣时间
2011年5月12日上午10:00至10:44。
(二) 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及时间
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三) 试鸣防灾警报信号及时间
10:30-10:3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40-10:4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4分钟。
请全校师生相互转告,以确保学校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知。
校人武部
201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