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我校发布《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为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高材所第二党支部于2009年3月23日于高分子大楼精心策划并组织了“学术道德建设”主题组织生活。
本支部共有正式党员17人,除一人因公出国外全部到场。会上,大家针对最近频繁出现的学术腐败问题尤其是年前发生的“贺海波事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出发,讨论了影响,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此外,还组织全体党员一同观看了央视新闻调查《以求是之名》。
首先,大家深入分析了学术腐败问题的根源。我们认为出现这个问题决不是偶然现象,事实上,学术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在国内各大科研机构多少都存在这个问题,只不过可能程度轻重有别,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一次,在两会期间,浙大很不幸地被树了典型,这一方面说明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这是时代的进步,是积极的。但另一方面,如果由此对浙大产生偏见,以偏概全一棍子打死,认为浙大整个学术群体的道德都有问题,甚至怀疑浙大学风校训,并对此进行炒作,则是不合适的。我们应该从这件事情出发,认真思考整个学术界所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论文造假,怎么解决?大家认为应该从主客观两方面来找原因,客观原因主要在于:近年来,高校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学校要排名,要综合实力评价,高校领导人需要大量的科研成果。于是,在高校评副教授、教授都需要论文指标,没达到指标似乎意味着跟所有奖项,职称无缘。学生评奖学金、毕业都有论文要求,从学校的毕业要求,到学院的毕业要求,再到导师的毕业要求,门槛越来越高。而且国家上下拼命鼓励技术创新,这在某些程度上也给研究人员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学术监督评审机制不健全,因为总有那么一小撮人会不自觉,这时候就要由外部力量来约束,比如怎样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体制。像在本事件中,为什么造假论文出现一篇两篇的时候没被发现,而一直等到问题严重了才被揭发出来?但是体制建设也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就像官场腐败炒了这么多年一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主观原因:科研人员自我道德约束力的缺失。他本人为了升职,受金钱各方面的诱惑而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错误。为了评上更高的职称,在利益的趋势下,就会部分人催生了“抄袭”之念,虽然风险很高,却是一个通往捷径的行为。
既然我校发生的学术造假事件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深刻的反响,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损伤,因此对此类似的事情我们就不应该采取隐瞒包庇的态度,如果发现了就要严肃的处理,大家都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越是隐瞒造成的影响可能会越大,要表明学校的态度,让别人看到积极的一面,这样才不会对学校的声誉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毕竟大环境还是好的,不要经过媒体的炒作把事情放大化,对此事件负责的少数几个人应该勇于承担自己所犯的错误。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这件事情带来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以科学的态度来要求自己,做到自律,防止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同时大家对学术造假要有个清楚的认识,可能有些人只是在无意中犯了这样的错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学术造假。同时也希望社会大众不要以偏概全,对此事件的认识要有个度的限制,不要一味的夸大,毕竟多数人还是在认真做工作的。
杜绝学术腐败问题,必须从个人抓起。过去,反对学术腐败,大多是以道德谴责为主,并想当然地以为,防止学术腐败也应从道德入手。事实证明,仅抓思想道德建设的效果并不理想。在我们看来,学术打假要双管齐下,一手抓学术道德建设,一手改善科研评价体制,如此方能遏制学术腐败现象。从思想上建立这样的一个体制,其实学校这点已经做得很好,让全校学生都有这种学术道德的意识,从主观上摒弃了造假的念头。当然,可能身旁有人已经犯了学术道德错误,而自己又不知道的情况,我们就应该及时指出,让他及时改正,如漏引用某篇文献等。并且,学术腐败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学术腐败的产生与当前学术成果评估上的重量不重质、用人制度上的急功近利以及学术规范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依现时的国情,防止学术腐败,不能囿于学术规范自身的变革,还需辅以相关的配套改革。要完善职称的评选制度,不能以发表的论文数为唯一的硬性指标,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研究时间、研究价值、社会效应等。要完善学术监督和赏罚体制,提高学术诚信的公正和威严才能彻底革除根深蒂固的功利意识,最终还学术界以清净。
通过本次组织生活,本支部全体党员加深了对学术腐败问题的认识,在充分了解其危害的基础上,纷纷表示要弘扬“求是”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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