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21日,我校接连发生两起诈骗案件,情形如下:受害人发现其银行卡在本人无任何操作情况下,向其校园卡转帐300-1000元不等金额。随后犯罪嫌疑人自称校园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告知受害人身份证、校园卡等信息取得信任,并以帮助将钱转回银行卡为由,引诱受害人将身份证照片、京东支付、微信支付码信息发给犯罪嫌疑人。后受害人发现银行卡被转帐或快捷支付、京东白条额度等被盗用。
安全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提醒全校师生员工:
1. 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时,务必做到“三不”。
“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电话和信息,尤其是涉及财物信息的,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清楚。不乱点不明支付或网站链接。
“不透露”: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不转账、汇款”:绝不向陌生人或自称是“公、检、法、银联、电信部门、学校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账户”转账、汇款。
2. 妥善管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各类帐号信息,不使用弱密码。
3. 接到类似电话及时向有关服务部门核实,如有必要,及时致电“110”或安全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
安全保卫处
信息技术中心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