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3、14级的同学们好,近期有很多同学来咨询有关个性课程的问题。根据学校教务处的规定个性课程不能选择通识课程,而需与培养方案上保持一致,应修读大类课程或专业课程才能算作个性课程。之前的解读有误,对造成相关影响的同学致以歉意。请同学们核对培养方案选择相关课程。
高分子系本科生科
2016.3.4
2017.12.22 补充说明:
F类外语通识课不能算作其他通识课学分,其他通识课要求的课程课号请详见培养方案。
版权所有: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09 您是第 6679687 位访问者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电话:(0571)87951308 传真:(0571)87951308 邮编:310027 技术支持:创高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