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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性课程的特别说明

日期:2016-03-04 08:08

各位13、14级的同学们好,近期有很多同学来咨询有关个性课程的问题。根据学校教务处的规定个性课程不能选择通识课程,而需与培养方案上保持一致,应修读大类课程或专业课程才能算作个性课程。之前的解读有误,对造成相关影响的同学致以歉意。请同学们核对培养方案选择相关课程。

 

高分子系本科生科

2016.3.4

 

2017.12.22 补充说明:

F类外语通识课不能算作其他通识课学分,其他通识课要求的课程课号请详见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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