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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0.29)关于做好2015年校内选聘研究生学历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23 10:10
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完善辅导员选聘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以校内选聘的方式招录部分研究生学历辅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16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
2、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至2016630日);
3、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热爱学生工作,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有专兼职辅导员、院级学生组织及以上负责人经历的优先;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拟报名的人员填写《浙江大学辅导员选聘推荐表》的个人信息部分(粘贴个人一寸标准照),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一起上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推荐
学院(系)要积极宣传动员,对提出申请的个人进行初选并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
由学院(系)负责填写《浙江大学辅导员选聘推荐表》的推荐意见部分,需经院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后,由学院(系)将表格于113日前报送到系办陈老师处(电子版表格发ccx@zju.edu.cn)。
4、资格审查
系里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如果报名同学超过2名,将有系里另组织考核方式进行筛选,最后确定2名推荐人并排序。
四、相关说明
1、各学院(系)只负责推荐本院系的学生,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2人的需明确排序),鼓励推荐优秀博士毕业生、有“2+2”辅导员工作经历者。
2、如推荐学院(系)有用人需求,各学院(系)推荐的人员录用后原则上优先回到所推荐学院(系)工作。
3、此次辅导员选聘原则上计划招8人,具体人数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另行确定,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
 
高分子系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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