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在一年一度的“119”消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现就开展2013年度浙江大学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 治理隐患 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十一月至十二月
三、活动组织
在学校防火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由各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组织组织相关活动,落实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协调、检查和总结等工作。
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分三个层面进行:学校、校区和各二级单位,现将学校防火委工作安排列表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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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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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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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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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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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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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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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带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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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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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校办、
安全保卫处、
各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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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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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水报告厅2、杭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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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培训会(邀请杭州市消防支队专家)
2、消防安全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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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校领导、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安全员
2、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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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校办、
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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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浙江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层层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进一步落实本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认真梳理目前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加以整改。12月上旬,各校区管委会对本校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检查。各职能部门配合校区管委会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
(二)组织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策划,紧紧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认真组织开展好师生应急逃生演练活动,要将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互救作为演练重点,让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险技能。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要在12月底前完成应急逃生演练工作。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结合本单位的特点,以“关爱生命、治理隐患、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讲座和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等多样化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科普活动,拓展宣传阵地,大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建设5A级平安校园打下良好基础。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级领导要进一步高度重视,结合工作重点和难点制订出本校区、本单位或部门的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亲临一线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指导和督促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
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十八号令),积极开展“四个一”消防安全活动,即:一次精细化安全检查,一次消防课堂,一次图片展览,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并积极参加所在校区组织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活动。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要指导和帮助各二级单位开展“四个一”消防安全活动,积极提供讲座师资、演练物资、展览图片等支撑服务,安排人员参加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和演练工作,并给予指导,同时要努力协作各校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的各项活动,切实抓好冬季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督查,加强反馈。各校区管委会、安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适时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从这次活动开始,今后将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浙江大学防火工作简报》、浙江大学办公网(ZUPO)、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网等媒介,通报学校的防火工作情况,同时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
浙江大学防火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附件:
二、各校区冬季消防系列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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