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相关部门、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及学生实践教学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现将这两个制度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逐级落实责任制、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学生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推进我校平安校园的建设,为浙江大学创一流保驾护航。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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