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暑期即将来临,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学校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各单位始终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
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和防溺水事故,要特别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各校区要进行安全大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3、有关单位要加强各类培训班、讲座、论坛和继续教育课堂的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强化过程监督,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部门网站的监控,确保网络安全。
4、各单位要做好台风、雷电、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5、各学院(园)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新宇集团宿管中心要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非本宿舍人员一律不得留宿;校内各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安全。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6、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开展一次暑假前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自查,检查结束后,实验室与安全秘书须将《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盖章后于2013年7月5日17:00之前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电子版发送至jhp1986@zju.edu.cn。
(2)各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人员管理,摸清暑假留校继续做实验的人员情况。指导教师要对这些留校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布置安全要求,提高学生的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的教学、科研活动,严把实验动物的进口关,杜绝使用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动物开展实验,并及时做好实验场所的消毒工作、实验废物无害化处理及送处工作。
虽然目前禽流感疫情有所控制,但仍要加强对涉禽类实验的管理,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禽类进行实验;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相关通知的精神,未经许可,不得分装、灭活未经培养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临床样本,不得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的提取、分离、动物感染等实验。
(4)加强实验室内化学安全、特种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巡查;其中,特种设备需按照有关条例进行检定,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5)强化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品、易爆炸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有毒有害实验用品的领用、贮存和使用管理,建立实验室内各类物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送处工作。
(6)要切实将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到实处。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釜、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杜绝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的现象。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7)各单位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钥匙保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8)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及周边情况的巡查,暑假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三、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化解措施与要求,明确化解时间与工作责任,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于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学校有关部门,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暑假期间的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暑假。
学校总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中心C楼1405室;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值班电话:88981583(值班时间),88206110(其它时间)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 88206110
玉泉校区保卫办: 87951110
西溪校区保卫办: 88273110
华家池校区保卫办: 86971110
之江校区保卫办: 86592777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浙江大学防火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