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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建账上传照片的通知》

日期:2013-05-14 10:10
各院(系)、单位:
    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规范仪器设备建账工作,确保建账信息的准确,经研究决定,从5月20日开始,凡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建账时,需上传发票、仪器设备实物等照片。请老师在仪器设备建账时准备好相关照片,以备上传。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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