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和师生思想动态研判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11号)》的精神,为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各单位要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
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五一”节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1、排查消防隐患。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各校区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强化校园治安防范。要加强对本单位 “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检查落实,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防控,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化物品的管理和防控。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食品安全意识,严把源头采购关,进行过程控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落实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积极宣传禽流感等疫情的防治知识,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做好禽流感等疫情的防控工作。
5、做好师生的安全服务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出行师生不乘坐“黑车”和超员的车辆,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
6、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自查,检查结束后,实验室与安全秘书须将《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盖章后于2013年4月25日17:00之前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电子版发送至jhp1986@zju.edu.cn。
(2)各实验室要摸清假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指导教师要对这些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布置安全要求,提高学生的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的教学、科研活动,严把实验动物的进口关,杜绝使用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动物开展实验,并及时做好实验场所的消毒工作、实验废物无害化处理及送处工作。
尤其是目前正处禽流感疫情散发期,要加强对涉禽类实验的管理,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禽类进行实验;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相关通知的精神,未经许可,不得分装、灭活未经培养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临床样本,不得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的提取、分离、动物感染等实验。
(4)加强实验室内化学安全、特种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巡查;其中,特种设备需按照有关条例进行检定,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5)强化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品、易爆炸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品的领用、贮存和使用管理,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
(6)要切实将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到实处。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釜、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杜绝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的现象。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7)各单位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钥匙保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8)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及周边情况的巡查,假期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节假日。
学校总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中心C楼1405室;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值班电话:88981583(值班时间),88206110(其它时间)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 88206110
玉泉校区保卫办: 87951110
西溪校区保卫办: 88273110
华家池校区保卫办: 86971110
之江校区保卫办: 86592777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