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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综治委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1-10 16:04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当前,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即将到来,学校各项工作十分繁忙。同时,天气持续低温,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大增加,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事故。因此,安全工作不能松懈,要警钟长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各单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积极为寒假回家的师生做好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师生不乘坐“黑车”和超员的车辆,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切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2、排查消防隐患。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雨雪冰冻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增加的特点,开展校园消防隐患检查,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3、强化校园治安防范。要加强对本单位 “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检查落实,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防控,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化物品的管理和防控。
4、加强对校园内在建工地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5、积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统筹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障其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
6、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自查,检查结束后,实验室与安全秘书须将《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盖章后于2013年1月22日17:00之前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电子版发送至jhp1986@zju.edu.cn
(2)各实验室要摸清假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指导教师要对这些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布置安全要求,提高学生的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实验室内生物安全、化学安全、特种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巡查力度。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4)加大对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时时处于工作状态。使用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同时要按照学校规定,加强对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5)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6)各单位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钥匙保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7)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及周边情况的巡查,假期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发现实验室安全相关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实验室处和保卫处等部门,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在寒假期间安排好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管理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严格落实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的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确保值班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如遇重大事件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学校总值班室: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中心C楼1405室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值班电话:88981583(值班时间)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 88206110
    玉泉校区保卫办:           87951110
    西溪校区保卫办:           88273110
    华家池校区保卫办:         86971110
    之江校区保卫办:           86592777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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