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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防火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11-08 09:09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令防火的重要时期,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安全隐患增多,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在一年一度的“119”消防日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和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本着对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火工作纳入本单位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和部门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簿弱环节,周密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把消防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转移到预防上来,明确本单位和部门防火工作的责任人和管理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以“全员消防,生命之上”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积极运用各种宣传阵地,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应急疏散演练,使每位师生员工学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常识和技能,确保人人达到“三懂三会”(三懂:懂基本消防知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三会: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可将“119”消防日活动拓展为“消防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要注重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开展教育,达到学以致用、切实见效。
三、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用气、用火、用电等,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工作状态良好,并严格各项操作规程,严防火灾、爆炸、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被列为消防重点单位或重点部位的,如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值班和巡逻,把防火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加强巡查,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大检查,组织力量严格排查管辖范围内安全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特别是出租房、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历史古建筑、会议室等,要加强日常巡查,实行群防群治,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五、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我校地处西湖风景名胜区,防止森林或树林火灾是历年来我校消防工作的重点之一。特别是冬季防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环节,因此要大力提倡“森林是我家,防火靠大家”的理念,从源头上管住人为野外火源的产生。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冬至、国定假日和高火险等级天气的巡查和看守工作,严禁火源进入林区,确保景区和校园的绝对安全。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扑救并报警
如果遇到突发火灾事故,请及时拨打下列报警求救电话:
1、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校园110”报警求助电话:
紫金港校区:88206110
玉泉校区:87951110
西溪校区:88273110
华家池校区:86971110
之江校区:86592777
 
 
  
 
                        浙江大学防火委员会
  2011年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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