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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12-31 13:01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2011元年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以良好的校园环境欢度假期,迎接浙江省对我校进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督查,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各校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再次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深化“平安校园”评估标准》等要求,对校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部署校区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在元旦、春节前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1)要求师生外出或休假前对宿舍、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文印室等场所水电安全进行自查,排除隐患,关好门窗;(2)要求师生员工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妥善存放贵重物品,切勿在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处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3)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旅游谨防被骗、被盗、被抢,防止交通事故,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防止发生疾病和人身伤害。

三、重点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气体仓库、危险品仓库、实验室、学生宿舍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四、校内各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同时,要加强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入。

五、学校对外开放的饭店、宾馆、招待所要严格按照杭州市公安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一律凭有效证件入住,贵重物品必须寄存,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六、加强假期值班。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安排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注意检查本单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或所在校区保卫办)。

保卫处值班电话(紫金港校区):88206110

             玉泉校区保卫办:87951110 

             西溪校区保卫办:88273110 

           华家池校区保卫办:86971110 

             之江校区保卫办:86592777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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