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实验中心(室),各直属单位:
国庆即将来临,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安全防范,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吸取7.12日外语学院多媒体教室发生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不留“盲区”和“死角”,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2、本次检查要特别加强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保险箱等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品“五双”管理制度,取用后,立即将此类物品放回保险柜(或带双锁装置的冰箱),及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3、各院(系)实验(安全)秘书将检查结果汇总(汇总表见实验室处主页“文档下载”)和文字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jhp1986@zju.edu.cn,并将书面文字总结报告和汇总表盖章后于9月27日中午前提交给校实验室处计量与安全办(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文字总结报告中应反映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4、节日期间仍需工作的实验室,必须实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等,防止高温环境下电器、设备因长时间运行出现故障而引发火灾事故。
5、各学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要落实到各实验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本单位及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各校区办公室。
保卫处总值班电话:87951110;西溪校区值班电话:88273110;华家池校区值班电话:86971110;紫金港校区值班电话:88206110。
实验室处计量与安全办 联系人:阮俊 87951995,邮箱:lvye@zj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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