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推进长效机制的建设,根据校领导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浙江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四个制度,并通过会议讨论、网上公示、邮件征询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综合修改后的四个制度再次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凡对以上四个管理办法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师生,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0年9月7日
联系人:阮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87951995
地址:实验室处计量与安全办(玉泉教11-308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