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暑期来临。为切实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暑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系实际,现将学系暑期前后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所(实验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隐患和问题,务必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 二、在暑期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限时整改,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2020年暑期(2020年7月4日—9月9日)期间,实验室使用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实验期间严禁脱岗。 (1)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晚上22:30 后不安排有危险性的实验,如确需安排,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向学系报备,经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使用液氮罐存样的实验室,需制作液氮使用操作规程,取样时应佩戴护目镜与防护手套,做好眼部和手部的安全防护。 (4)加强生物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5)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送储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① 所有化学品必须通过“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http://buy.zju.edu.cn)”购买。 ② 易制爆品:单人单锁保管,留存使用记录。 ③ 二三类易制毒品:单人单锁保管,逐条记录。 ④ 低沸点化学试剂,受高温影响极易膨胀和挥发,进而引发安全事故;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请在防爆冰箱中储存。 ⑤ 每次使用试剂后需拧紧瓶盖,避免溶剂挥发弥漫。 ⑥ 废液桶需存放在阴凉处,避免阳光直晒。 2. 水、电、气安全 (1)特别注意小电器的安全使用,及时更换老旧电器。 (2)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 (3)特种设备需按有关条例进行定检,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察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3. 废弃物处置 (1)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送处工作。 (2)送处前须通过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或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微信公众号申报废弃物情况。 4. 其他 夏季为台风多发季节,特别提醒如下: 1. 应注意天气预报,做好预防准备工作,走廊等公共区域不放置除柜子外物品,柜子上锁。 2. 及时加固实验室中有隐患的地方,关好门窗、固定气体钢瓶等。 3. 暂停使用实验室:做好化学品保管和废弃物处置;关闭实验室的进水阀、气体钢瓶总阀、照明空开和可以断电的空开,把能拔设备的插座全部拔下。 4. 台风过后,确认水、电、气等的管线是否受损,排除潜在隐患,有无漏水、漏电、漏气等情况发生。全面清理并进行彻底消毒。 四、不开放期间 1. 做好化学品的保管和废弃物的处置;关闭实验室的进水阀、气体钢瓶总阀、照明空开和可以断电的空开,把能拔设备的插座全部拔下。 2. 实验室粘贴封条。封条请至系办领取。 3. 有条件的实验室定期开门检查。 五、加强值守,确保处置有力 各研究所(实验中心)要妥善安排好假期间的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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