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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20年实验室安全工作督查通报(一)》

日期:2020-06-29 11:11

  

20205-6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工作督查小组对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四个校区20余个院系的冰箱与加热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其他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督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纠正并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及时整改回复。截至2020622日,检查共发现112个隐患,已整改51项,制定计划准备整改8项,未整改项目53项(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主要是冰箱和加热设备的安全巡查,设备超期服役现象较多。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室冰箱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大学实验室常用加热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冰箱和烘箱的一般使用年限为12年,对于超过使用年限的建议报废;如需继续使用,请实验室填写设备工作状况确认表报院系备案,最多可延长4年,使用年限达到16年后,必须强制报废。

2.冰箱、加热设备上放置纸箱等杂物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空间小的实验室发现较多。

3.个别实验室丙酮、三氯甲烷等管制类化学品未按要求上锁保管。

4.个别实验室气体钢瓶没有按规定的要求挂上对应的信息牌,钢瓶没有固定。

5.个别实验室电气设备严重老化、大功率仪器用接线板串接。

6.仍有部分同学在实验时未穿防护服,穿裙子、穿短裤、穿拖鞋做实验的情况较多。

 

希望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管理,于75日前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提交附件中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闭环”。

 

附件:2020年5-6月实验室安全督查未整改隐患台账.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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