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直属单位,校设各科研机构: 根据化学废弃物清运处置单位要求,为安全清运处置废弃瓶装化学试剂(非空试剂瓶),自2019年1月10日起,对废弃瓶装化学试剂采取集中收集清运。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实验室填写《浙江大学废弃瓶装化学试剂清运处置登记表》,由院系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0013365@zju.edu.cn。再统一报送化学废弃物清运处置单位审核确认。 2.各校区集中收集清运安排另行通知。 3.送储时需提供审核确认单。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勿将化学废弃物弃之室外。 总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后勤集团科教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4日
浙江大学废弃瓶装试剂清运处置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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