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9月16日凌晨1时36分,玉泉校区第十二教学楼322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平方米。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UPS电源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引起,所幸消控联网系统及时反馈,物业中心、校卫队、水电中心协同配合,迅速扑灭明火,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赶赴现场指导工作。事故造成UPS电源、5台服务器及空调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 玉泉校区第七教学楼“7·19”火灾、第十二教学楼“9·16”火灾接连发生,再次为消防工作敲醒了警钟,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两起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担起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底。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17号)要求,进一步排查整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尤其是电气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就做好当前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1.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校园安全事关我们每位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必须全力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尤其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关键时期,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重大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杜绝形式主义。 2. 注重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http://bwb.zju.edu.cn/2017/0724/c2707a556300/page.htm)和《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http://bwb.zju.edu.cn/2019/0528/c2707a1220407/page.htm)要求,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健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科学、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良好等,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 加强日常管理,严防电气火灾。我校用电设备数量大、用电负荷重、安全隐患多,因此电气火灾事故频发,开展有效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尤为关键,各单位要加强管理,重点预防,从源头上排除各种电气隐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根据用电设备负荷情况合理选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及时更换新国标组合插孔插座,避免短路或超负荷运行;加强电器产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报警应及时处理,对过度、超期使用的电器产品应及时更换,不抱侥幸心理,严禁使用不合格未认证的电器产品,严禁在电器周边堆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重要仪器设备安装防漏电保护装置,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要使用专用线路、插座,避免用电设备长时间待机通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存放或充电。要特别排查计算机房、配电间(柜)、大型服务器机房、宿舍(包括临时住人场所)、实验室等特定区域,是否按规定使用用电设备,发现频繁跳闸、焦糊异味以及电火花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报有关部门维修。 4.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针对本次事故,消安委办公室已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及工作人员召开现场会,了解本次火灾发生的具体原因和处置过程,希望各单位将本次事故经验教训传达到每一处工作场所、每一名工作人员。同时消防安全宣传月即将来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契机,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升自救自护能力。 希望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和消防管理岗位职责,切实解决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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