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教育部、浙江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65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浙江省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增强师生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学校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互联网+大会造营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三、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于2019年6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并推动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链接http://bwb.zju.edu.cn/2019/0528/c2707a1220407/page.htm)。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大讲堂”“安全形势公开课”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以危化品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题讲座、座谈会、安全金点子等活动,组织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向师生员工以“微课程”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面对面交流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校综治委相关成员单位6月13日在紫金港校区文化广场和西区建设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答疑、播放宣传警示片以及利用“平安浙大”“浙江大学团委”公众微信号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知识的咨询讲解服务。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以贴近实战、注重实效为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的单位,演练内容应包含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对实验室一线师生和生产、值勤的一线员工,在演练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切实提高在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并通过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开展重点领域隐患专项整治。校综治委成员单位、各校区综治领导小组要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成立专项检查组,督查二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规范情况,各类隐患的整治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贯彻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强对责任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全面自查,继续做好校园电气火灾隐患的防范和整治工作。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以深刻剖析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和科学普及校园安全知识技能为重点,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师生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事故教育展。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校内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安全视频等内容,在学校网站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还将举办危化品安全知识网上有奖答题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要聚焦学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过程落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传教育。 (三)周密部署,加强督查。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内容,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实现重大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全过程管理。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能。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6月份每周五14:00前向教育部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在6月份每周五10: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和文字等电子版材料,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校综治委办公室邮箱:yxtyyn99@zju.edu.cn 电话:88206073。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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