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直属单位、校设各科研机构:
为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实验室内剧毒、爆炸、易制毒、易制爆、精麻品等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实验室内的安全隐患,建设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开展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所有涉及剧毒、爆炸、易制毒、易制爆和精麻品等管制类化学品的实验室。
检查内容包括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送储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二、检查要求
1. 管制类化学品购买前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剧毒、爆炸、易制毒、易制爆品经学校科教服务中心购买。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管制类化学品。
2. 各类管制类化学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剧毒品、爆炸品、一类易制毒品和精麻品配备专门的保险箱(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锁保管;爆炸品单独隔离,限量存放;易制爆品、二、三类易制毒品上锁保管。
3. 建立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台账。剧毒品、爆炸品、一类易制毒品、精麻品执行双人使用,双人签字;易制爆品、二三类易制毒品做好使用记录。
4. 废弃的管制类化学品及时清理,尽可能进行无害化预处置,并按时按规送储。暂时无法送储的,应分类妥善保管。
三、检查安排
1. 院系自查自纠阶段(3.26-4.12)
各院系单位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活动。各相关实验室对照 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中“化学安全”的相关条目和前述检查要求进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规范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送 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2. 学校督查阶段(4.15-5.31)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安全保卫处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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