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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28 11:11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和春节相继来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相关部署,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 提升意识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寒假及春节等重要节点前,对师生员工特别是留校师生员工集中开展治安、交通、消防、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应突出重点:1)用电安全。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等引发火灾。2)出行安全。重点提醒师生员工不私自包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船只返乡;提醒学生谨慎参加社会实践或求职,避免落入传销、诈骗陷阱;提醒师生员工文明出游,安全出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实验室安全。提醒师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准入考核。

三、落实措施 消除隐患

1.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深入推进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对于假期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经安全检查后停电停水上锁封闭。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高配间、建筑工地、危化品仓库和经营性场所等重点场所管理和防控,强化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工作。

2.各单位继续做好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具体要求参见《浙江大学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http://bwb.zju.edu.cn/2017/0724/c2707a556300/page.htm

3.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各类网站的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4.后勤相关单位要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校车安全监管机制,健全督促检查与信息通报制度,严防出现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5.校医院等单位要做好严重危害师生员工健康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各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6.各院系(学园)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非本校人员一律不得留宿;相关单位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7.各单位继续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http://www.zju.edu.cn/zhfw_zdts/2018/1224/c4903a939896/page.psp

8.各单位要做好雨雪灾害天气防范工作,根据天气预报,按照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四、加强值守 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313A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值班电话:88981583(值班时间),88206110(其他时间)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紫金港校区:88206110

玉泉校区:87951110

西溪校区:88273110

华家池校区:86971110

之江校区:86592777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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