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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24 15:03

   

各学院(),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实验室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迫责任感和使命感

临近岁末年初,个别院系发生了实验室秋冬季火灾,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保驾护航。

二、全面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深入整改

1. 各单位要针对各自学科特点并结合岁末年初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律,在春节寒假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活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和限时整改,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检查结束后,各单位2019116日下午530之前将盖公章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扫描件发送至jab@zju.edu.cn

学校将对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和化学品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特别需要注意的几点:

1)各单位要摸清假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做好假期内危险性实验的备案与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教师要对这些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布置实验室安全要求,落实实验室值日制度,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具体按照浙江大学关于特殊时间段开展实验研究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2)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保存、使用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品、易爆炸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品的领用、贮存和使用管理,建立实验室内各类物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

目前,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通过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buy.zju.edu.cn)进行购买,否则将无法报销。特别要杜绝院系或研究所自购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3)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的教学、科研活动,严把实验动物的进口关,杜绝使用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动物开展实验,并及时做好实验场所的消毒工作、实验废物无害化处理及送处工作。对于有使用液氮罐存样的实验室,要制作液氮使用操作规程,取样时应佩戴护目镜与防护手套,做好眼部和手部的安全防护。

4)加强实验室内设备安全、水电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巡查。特别是仪器设备运行期间,应加强监管,对于长时间运转的老旧设备要及时报废;其中,特种设备需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定检,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察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5)要切实将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到实处。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釜、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杜绝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的现象。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6)各单位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钥匙,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事故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间的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元旦和春节。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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